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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规定

1. 成绩

成绩根据期中/期末考试,课堂参与度,作业来进行评分。

  • (1)成绩分配比率
  • 听力 口语 阅读 写作 总计
    20% 30% 20% 30% 100%
  • (2)学分
  • A B C D F FA
    90~100 80~89 70~79 60~69 留级 缺课留级

2. 出勤

  • (1)课程正点开始,严格管理迟到和缺勤情况。迟到6次和缺课4节均按照缺席1天处理。
  • (2)因参加定期宗教仪式而早退的情况,不计算在结业和毕业的标准课时内。
  • (3)因大学本科及研究生课程而缺课的情况,若能提交听课证明,则不计算在结业和毕业的标准课时内。
  • (4)各机关的公费生或本校在学学生因公事活动而缺课的情况,若能提交参加活动证明,则不计算在结业和毕业的标准课时内。

符合以上事项的情况,不做全勤处理。

3. 结业, 毕业, 及奖励

  • (1)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上,同时听课时数在总课时数的80%以上的情况,准予从各级结业或毕业。
  • (2)修完夏季韩国语短期研修者颁发毕业证。
  • (3)平均成绩90分以上者,颁发优秀奖。
  • (4)无迟到或缺勤,全部出勤的情况,颁发全勤奖。
  • (5)为提高语言教育院的声誉做出贡献者,颁发特别奖。

4. 留级与再注册

  • (1)平均成绩未达到60分 (F,留级),或出勤率未满学期总学时数80% 超过70%(FA,缺勤留级)者,该级次课程修读将被视作无效或无法结业,只能获发成绩单。
  • (2)凡是发现以学习韩国语以外目的注册,或者被认定为妨碍课堂持续的情况,不准予再注册。

5. 学分认定

  • 在本课程中取得的成绩不被承认为国立首尔大学本科和研究生院的学分,韩国其他的大部分大学都将其承认为学分(请事先确认相应大学是否承认学分)。一学期课程可按照正规大学本科3学分计算。若学生需要,我们可将本课程的成绩证明以公文形式递交给相应大学或机关。

6. 其他

  • (1)若发现没有事先联系,学生10天以上长期缺席的情况,依据出入国管理法(第19条的4款),语言教育院会将该学生作为研修中断者向出入国管理事务所通报,并取消其注册资格。
  • (2)对于有碍本院勤学氛围的学生,语言教育院方面有权取消该学生的注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