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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规定

1. 成绩

成绩根据期中/期末考试,课堂参与度,作业来进行评分。

  • (1)成绩分配比率
  • 听力 口语 阅读 写作 总计
    20% 30% 20% 30% 100%
  • (2)学分
  • A B C F FA
    90~100 80~89 70~79 留级 缺课留级
  • ① 学分在C以上方可就读下一个等级。
    ② 学分为F(留级)时需重新选听同一等级的课程。
    ③ 学分FA(缺课留级)指平均成绩逾70分,但出勤率超过学期总学时数的70%,但未达80%者。此种情况可通过参加分班考试取得就读下一个等级的机会。

  • (3)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生作弊行为,该科目将以0分处理。
  • (4)分班考试应试资格如下:
    • 新生
    • 此前学期成绩为FA的学生(连续两次得F或FA的学生除外)
    • 休学超过一学期的在读生

2. 出勤

  • (1)准时上课,严禁迟到和旷课。 累计迟到6次和累计缺课4个小时将各按缺勤一天计。
  • (2)缺勤时数 (包括迟到、缺课在内) 累计不超过10天方可结业。
  • (3)出勤认定范围(请假相关规定)
  • (i)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若提交证明材料,可按出勤算。
  • 因需定期参加宗教仪式而早退的(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0个小时)
  • 因参加首尔大学及首尔大学研究生院正规课程授课而缺勤的(一个科目[3学分]累计不得超过30个小时。如果得到出勤认可的时间已超过20个小时,您将不能再重复得到 ①,③,④,⑤,⑥的考勤认可。)
  • 首尔大学及政府部门附属机关奖学金受益者因参加该机关举办的正式活动而缺勤的
  • 因参加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红白喜事而缺勤的(本人/父母:最多5日,兄弟姐妹/祖父母:最多3日)
  • 本人需就医或住院治疗时 (门诊: 最多为总出勤天数的10%、住院: 最多为总出勤天数的20%)
  • 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缺勤
  • 因痛经而难以出席:每月1日(只接受当天的申请)。
  • 产假:本人20日,配偶10日。
  • (ii)请假不按全勤计。
  • (iii)缺课与出勤认定时数总计超过15日,即为出勤留级(FA)。

3. 结业, 毕业, 及奖励

  • (1)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同时听课时数在总课时数的80%以上的情况,准予从各级结业或毕业。
  • (2)修完1~5级者授予结业证,修完6级者授予毕业证。
  • (3)平均成绩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奖。
  • (4)无迟到或缺勤,全部出勤的情况,授予全勤奖。
  • (5)为提高语言学院的声誉做出贡献者,授予特别奖。

4. 留级与再注册

  • (1)平均成绩低于70分(F,成绩留级)或出勤率低于80%(FA,出勤留级)的情况,将被视为未能顺利完成该级次课程学习而无法结业,只能获发成绩单。
  • (2)学期平均成绩不足70分或出勤率低于70%时,将会留级 (F)不可通过分班考试晋级。
  • (3)平均成绩70分以上,并且出勤率在70%~80%之间时(FA, 出勤留级),可以通过分班考试晋级。 但是取的FA之后,通过分班考试晋级的方法至多只可使用一次。
  • (4)连续三个学期获得成绩留级(F)(只有前两个学期的出勤率均在 80% 以上的情况下,才可以重新就读同一等级),以及连续两个学期获得出勤留级(FA)或成绩留级(F)的情况,您将无法重新注册下学期。
  • (5)因上述第(4)项规定而无法继续注册学习的学生,如需重新注册学习,必须重新办理入学手续(这种情况下,转学至韩国国内其他大学的语言培训机构时,在韩国国内办理签证会受限)。
  • (6)不以韩国语学习为目的的报名者,或有碍于课程运营的情况不得重新注册。

5. 奖学制度

  • 成绩优秀奖学金
    • -我们会提供20万韩币的奖学金给每个级别成绩排在前5%的学生。

6. 学生证

  • 开学2周内发放学生证。持学生证的学生可以使用首尔国立大学的部分设施。

7. 学分认证

  • 在该课程中取得的成绩不被承认为首尔国立大学本科和研究生院的学分,韩国其他的大部分大学都将其承认为学分。(请事先确认相应大学是否承认学分)一学期课程可按照正规大学本科6学分计算。若学生需要,我们可将该课程的成绩证明以公文形式递交给相应大学或机关。

8. 其他

  • (1)若发现没有事先联系,学生10天以上长期缺席的情况,依据出入国管理法,(第19条的4)语言教育院会将该学生作为研修中断者向出入国管理事务所通报,并取消其注册资格。
  • (2)出勤率未达70%或无提前通知且开学第一周一直缺勤时,将取消学生的在校注册及相关签证。
  • (3)因上述第(1)、(2)项规定被取消注册的学生,如需重新注册学习,必须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 (4) 对于以下严重扰乱本院学习氛围的行为,经语言教育中心纪律委员会讨论决定,我中心有权取消该生注册资格,该生将被禁止注册。
    • (i) 上课态度差,并受到两次警告的情况;
    • (ii) 发生《首尔大学人权中心规定》第二条中所规定的性骚扰、性暴力及其它侵犯人权等行为的情况;
    • (iii) 被发现注册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学习韩语的情况;
    • (iv) 做出违背学生学习本分的行为时;
    • (v) 做出对正常校务运营造成影响的其他行为时。
  • (5)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给予纪律处分;
    • (i) 考试中发现作弊行为的,该科目成绩记为0分;
    • (ii) 对于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报名本院韩国语课程的所有学生需遵守以上学士规定。如果有学生不遵守上述规定,我们将按规定采取相关措施。